法国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CNIL)于2019年1月21日宣布,谷歌因未能遵守正式生效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规定的某些规定而被罚款5000万欧元在2018年5月。
至于为什么要发出罚款,CNIL表示谷歌没有明确说明从用户收集的数据,也无法让人们对谷歌如何使用他们的数据进行足够的控制。
实际上,公司选择的信息的一般结构不符合该规定。 用于广告个性化的基本信息(例如数据处理目的,数据存储周期或用于广告个性化的个人数据类别)在多个文档中过度传播,其中按钮和链接需要点击以访问补充信息。
用户无法完全理解GOOGLE执行的处理操作的范围。 但由于提供的服务数量(约20个),处理和组合的数据量和性质,处理操作特别庞大和侵入性。 限制委员会特别注意到处理的目的是以过于笼统和模糊的方式描述的,为这些不同目的处理的数据类别也是如此。
谷歌此后已对该罚款作出回应,称该公司“非常致力于”达到高标准的透明度和控制权。“
这是官方发布的针对一家公司的最大GDPR罚款,不仅如此,谷歌是第一个受到打击的大型科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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