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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t声称,特拉华州法律和股权持有人协议都阻碍了Dish对Clearwire的收购
虽然它公开表示反对Dish尝试购买大部分Clearwire,但Sprint今天通过对这两家公司提起诉讼以一劳永逸地停止交易,将事情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在向官方新闻发布室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中,Sprint详细说明了它已在特拉华州对这两家公司提起诉讼,理由是如果该交易通过,不仅违反了特拉华州法律,还违反了Clearwire的股权持有人协议( EHA)。
目前的交易,可能会看到Dish购买Sprint尚未拥有的Clearwire的49.5%,违反了Sprint认为的几个不同的原则。
首先是EHA和Clearwire宪章,其中规定,为了让Dish获得Clearwire的这种股权,需要获得75%的Clearwire股东的批准以及Comcast的批准,两者都没有公司获得。 此外,由于特拉华州法律要求某些董事会结构用于基本的公司活动,因此Dish公司在多个董事会成员席位中的治理要求也是无法获得的。 与董事会任命相关的还有EHA和Charter,它允许Sprint至少拥有7个董事会席位 - 以及多个委员会选举多个席位 - 与Dish所要求的席位数量直接相冲突。
最后,Sprint有一套坚实的观点,它认为应该让Clearwire不要考虑接受Dish的提议,并要求特拉华州法院强制执行Clearwire的宪章和EHA并阻止该提议。 斯普林特认为,如果交易被允许继续下去,它将通过将公司锁定在一项法律上无法最终确定的交易中而对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虽然这些结构性问题从一开始就很明显(至少对Sprint而言),但似乎并没有阻止Dish和Clearwire想要通过它。 我们期待公司对此诉讼的官方回应。
资料来源:Sprint